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,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,是人們行為的基本法律準則。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,它是其他法律、法規賴以産生、存在、發展和變更的基礎和前提條件,它是一個國家獨立、完整和系統的法律體系的核心,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基石。
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《決定》提出,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。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濃墨重彩之筆,為建設法治中國助力加油,讓法治中國的國家形象屹立世界東方。
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個國家憲法日,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個憲法宣傳周。第三個憲法宣傳周的活動主題是:“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”。
編輯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