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事務督辦工作辦法
(讨論稿)
為了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督辦工作,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,确保工作中政令暢通,提高行政辦事效率,促進經營管理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 督辦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原則
(一) 圍繞上級及公司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,做到重點突出,任務明确;
(二) 實事求是的原則;
(三) 堅持分級負責、歸口管理、不得相互推诿、不得拖拉延誤;
(四) 及時辦理,及時反饋。
二 督辦工作的範圍
(一) 上級下發的決策、規定性文件,要求落實貫徹情況;
(二) 政府管理部門、集團公司或本公司領導以各種形式下達的要求報送結果的事項;
(三) 公司黨、政領導批示、批辦、查辦的事項;
(四) 基層單位上報的重要事項、重要請示和重要群衆來信來訪;
(五) 各類會議決定、決議的有關事項;
(六) 上級安排的其它需要督辦的事項。
三 督辦工作主體
(一)行政工作部是公司行政事務督辦工作機構,負責啟動組織實施督辦流程,定期對督辦事項進行催辦和綜合協調。
(二)行政工作部落實具體督辦人員。原則上文書負責來文督辦,秘書負責會議事項督辦。
(三)行政工作部負責對督辦事項進行檢查、統計、彙總成果文件并向上級領導彙報督辦情況。
四 督辦工作程序
(一)對本辦法督辦範圍中所列的督辦事項,經公司分管領導批示後啟動督辦工作;
(二)凡屬督辦範圍的事項,均應填寫“督辦事項通知單”(見附件),由督辦人員通知承辦單位承辦;
(三)行政工作部根據辦理時限要求,采取電話催辦、現場督辦、上門催辦、書面通知等方式進行督辦,并建立督辦工作台賬;
(四)承辦部門對督辦事項辦理情況進展或結果按時限要求實事求是回複,行政工作部将落實情況彙總并彙報上級部門或主管領導。
五 督辦工作注意事項
(一)對于不需要轉辦的事項,由文秘人員直接辦理;
(二)需幾個部門共同辦理的事項,應按領導批示,明确牽頭部門,并要求協作部門聯合承辦;
(三)做好督辦工作過程中的保密工作,防止發生失密、洩密事件。
六 督辦人員職責
(一)負責履行電話催辦、現場督辦、上門催辦和傳送督辦事項通知單;
(二)負責督辦事項的業務聯系和檢查催辦;
(三)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督辦事項的進展完成情況,收集和反饋督辦工作信息,在督辦事項處理完畢當日内登記督辦工作台帳。
(四)負責督辦過程中有關文件資料的收繳和保密工作;
(五)辦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督辦事務。
七 本辦法适用公司所屬部門、單位。
八 本辦法由行政工作部負責解釋。
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。原綜合石油大隊2005年5月印發的《行政事務督辦工作暫行辦法》同時廢止。
附件:督辦事項通知單。
來文督辦事項通知單
來文機關 | 來文時間 | 承辦單位 | ||||||
轉辦時間 | 辦理時間要求 | 協作部門 | ||||||
督辦内容 | ||||||||
領導批示 | ||||||||
序 号 | 督 辦 時 間 | 承 辦 人 | 辦 理 結 果 | |||||
注:此單一式兩份,一份交承辦單位,一份留行政工作部。承辦單位辦完後,将此單退回。
會議督辦事項通知單
會議類型 | 會議時間 | 承辦單位 | ||||||
轉辦時間 | 辦理時間要求 | 協作部門 | ||||||
督辦内容 | ||||||||
領導批示 | ||||||||
序 号 | 督 辦 時 間 | 承 辦 人 | 辦 理 結 果 | |||||
注:此單一式兩份,一份交承辦單位,一份留行政工作部。承辦單位辦完後,将此單退回。
編輯:綜合石油大隊